办理北京东城区医学发展基金会需要什么人员
办理程序:
1.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,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(材料内容详见第八条);
2.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,申请人在网上完成设立登记的填报程序,经审查同意后,将填报内容打印并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,之后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;
3.基金会登记后,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,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,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,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,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。
办理材料(各材料均为一式两份,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):
以下材料中,带有编号的表格均可从“中国社会组织网-办事服务平台-表格下载”中直接下载,无需登录。